除了戰南北,你知道粽的儀式功能與各地端午飲食民俗嗎?
臺灣端午節的飲食習俗頗多,大抵上可分為「儀式性飲食」與「季節性飲食」兩種。粽子是最普遍的儀式祭品,不只見於端午節,甚至在亞洲諸多國家、南島民族,都有以「葉包糯米」的相似食品,並且多半配合著祭祀行為,於祭祀後食用,具有強烈的儀式象徵意義。不過,在各族群文化脈絡中,不管是形制、名稱、內容物,甚至是包裹方式,「粽」的概念都有所不同,祭祀時間也有很大差異,甚至食用時間點也大有不同。
臺灣粽的習俗普遍認為源自中國,極可能與古代的「角黍」有關;所謂角黍是指中國古代的一項祭祀飲食,做成「角」狀,是古代帝王以全活牛進行「太牢」祭祀的轉型。由於農業社會對鬼神、祖先相當敬重,牛隻不僅是耕作夥伴、取得也不容易,再加上祭祀等級有別,不可逾越,故多以「黍」包裹成牛角形狀代替牛牲品,表達出人們最謹慎、隆重的祭祀觀念,特別強調「角」的象徵意義。
若參考周處《陽羨風土記》所載,粽子形制所表現的意涵是,「取陰陽包裹未散之象也」。這也顯示粽子不是單純的食品,具有強烈儀式性特質;今日所見是隨著時代發展、文化融合後的結果,信仰意義大為減弱。
粽子的儀式性,才不是為了紀念屈原這種無聊的理由
清國時期文獻,常記載臺灣包粽子所用者為月桃葉,月桃是常見的辟邪植物,文獻曾記載端午節小兒避煞儀式,可取「虎子花」來插在頭上;所謂虎子花就是月桃花,以其紋路花色像似虎斑而得名。顯然,粽子於端午節飲食,應有其特殊信仰功能,才會以具有儀式象徵的月桃為葉。
另方面,臺灣端午節在食粽前,通常會先「拜神明」、「拜公媽」,祭畢才有食用,也凸顯粽子的神聖性。傳統社會於食用粽子時,大人通常會要求未成年小孩不能吃「粽角」,楊雲萍曾記載此習俗說是怕小孩「長紅瘡」;在許多地區則認為,小孩吃粽角怕長大會「抾角」(khioh-kak;意指沒有出息)。除此之外,民間包粽時,往往將幾十顆粽子綁在一起,以「藺草」(鹹草kiâm-tsháu)或「粽索」(tsàng-soh)串連粽子,形成「粽捾(kuānn)」,並在繩頭綁成繩結稱為「粽篰(pōo)」,粽篰在民間信仰脈絡裡面,具有拔祓不祥的信仰功能。
由這些具有信仰觀念的行為看來,證明粽子作為祭祀飲食,有其複雜儀式象徵功能。臺灣端午節使用粽子祭祀的情形,自是受到中國移民文化影響,但絕對不是為了要紀念屈原這麼無聊。將粽子視為神聖祭品,也展現在製作上。一般而言,過節前家中如有人過世,喪家一律不能「縛粽」(pa̍k tsàng;綁粽),故由親友餽贈,稱之為「送節」(sàng- tseh),通常喪家收到後,再以「冰糖」作為回禮,或提供費用將之「買下」。
換言之,以粽餽贈的習俗是喪葬禮俗的一環,非常具有社區關懷的特徵,一般要送粽子給別人食用時,得把粽篰剪掉、粽捾拆散,藉此忌避不祥。清國文獻常有記載,許多官員文人甚至常誤以為「送節」是臺灣常見的節日禮儀,殊不知原來背後是為了保有祭祀品的神聖性。後來在日本文獻《民俗臺灣》中,有篇由川原瑞源所寫的〈作為禮物的粿與粽〉,才細膩地描述出這項民俗的意涵。其文載:「粽子與除夕夜的甜粿一樣,有將其贈與服喪中的親友的習慣。因為喪家在守喪期間,不能包裹祭神用的甜粿與粽子,否則便是大不敬。」
除了粽子外,另一項具有信仰儀式象徵之端午節飲食,目前僅見於台北龍山區、彰化鹿港、台南安平、雲林北港等地。每年端午節以糯米粉製作「煎餅」,並加以食用。吃「煎堆」之習俗,與客家「天穿節」有相近的傳說,相傳始自女媧補天時,為協助女媧補天而製作「煎堆」進行食用。只是現在有發現的這幾個地方,都不是客家移民村,正好都與泉州移民有關。
值得注意是,臺灣端午節經常是介於芒種後到夏至之間,俗諺有云:「四月芒種雨、五月無焦土」,端午節前夕至其後,經常是猛爆雨狀態,此時卻又正逢結穗期;透過此飲食儀式,希望能減少雨水、避免災害。這不僅凸顯臺灣端午節多雨特性,也是人文互動的體現;節日文化顯然是會落地生根,與自然環境息息相關、緊密互動。
俗諺裡的季節性飲食
季節性飲食自然是指此時節的重要產物,雖較不具信仰儀式結構,卻是人們渡節時必然面對的飲食習俗;為了節日祭祀,其實也常被拿來作為祭祀品,有時,更結合了部分信仰意涵,只是儀式特徵比較淡薄。我們通常能從臺灣俗諺語中,看出這些民俗飲食的信仰或人文意義。
比如,有句臺灣客家俗諺說:「五月毋食蒜,鬼在漘頭轉」,意指五月若不吃「蒜」,厲鬼可能就會在身邊兜轉。蒜做為五月時令植物的概念,在此也結合了驅邪的象徵意涵;且端午節又被稱為「五月節」,在端午節這天吃蒜,能特別強化這樣的信仰力量。
臺灣俗諺亦有說在端午節時「吃紅皮菜皮膚紅」,紅皮菜為茄子的別稱,皮膚紅表示吃了茄子後,將會「紅光滿面」,其意義與有些地方說「吃茄恰鹡趒」頗為相似。鹡趒(tshio-tiô)原意指植物活躍的樣子,引申象徵吃了茄子之後,可以事事順心,表現出活躍與得意洋洋的喜態。另也有俗諺指出:「吃豆吃到老老」,北部地區多以此句話為吃「長豆」(即菜豆)可求得長壽,南部則多指吃「皇帝豆」,也是認為具有求壽、求富貴的象徵意蘊。
其他端午節的飲食習俗,尚有如中北部地區常見俗諺:「桃仔肥、李仔瘦,吃檨仔躺杉板。」其語意指端午前後,桃子正逢時節,李子已經開始過時,但檨仔(芒果)雖為時節的盛產作物,卻因其性質燥熱,在夏季多吃容易使身體感到不適,反而有「躺杉板」(意指死亡)的危險。這段諺語的語意,與「三月三,桃仔李仔雙頭擔;四月四,桃仔來李仔去」的情形,有異曲同工之妙,意指三月時,桃李雙雙出產,因而開始擔貨販售,但是到了四月時,只剩桃子盛產,李子已逐漸減少產量;端午節時,桃子是常見季節水果,也經常用作祭品。
另外,全台僅中部地區——彰化縣、台中市(包含舊台中縣海線地區)、苗栗通霄等地——有食用「麻薏」的傳統,其是取自黃麻嫩葉的地方性飲食。食用前須將之搓揉出汁,把苦水搓掉,傳統吃法是用來煮羹,佐以番薯或小魚乾,也有煮羹麵的作法,以清涼退火的實質功能著稱。相同具有消暑功能的端午飲食,還有如嘉義、台南一帶盛行於端午節吃西瓜,或是全台皆有吃鹼粽以消暑的習俗。
從自然環境來看,端午節是個悶熱潮濕、適逢雨季的時間點,民俗觀裡經常把「五」月視為惡月,甚至認為五月不能結婚,端午節在五月五日,更是惡中之惡,也因此節日習俗上,從團體慶典到個人儀式,無論是否涉及信仰觀,大抵上都展現出抗惡去煞、潔淨空間並追求身心靈清淨的思想。
午時水:端午的妙藥
跳脫在一般飲食意義之外,端午節這天還有項不可或缺的家庭儀式——取午時水。俗諺云:「午時水飲一嘴,較好補藥吃三年」,或也說「吃午時水,無肥亦水」,這顯示出民間相信喝午時水是一種「無形的特效藥」,有些說法認為可以治療夏季疾病,儲備起來,在小孩發燒時,予之飲用,具有解熱強效。
早年取午時水大多在古井或溪流旁進行,近代,不少地區因井水荒廢,溪河截流乾涸,民眾遂改於屋前擺設水盆,內盛「自來水」,並於水盆中放上榕枝、芙蓉、抹草等植物,使其接受端午節正午時分的陽光,而後取用之。其信仰因素,乃源自端午節陽氣旺盛的民俗觀念,照射午時陽光後,純淨的「水」即能轉化為「妙藥」,並透過辟邪植物加持,使午時水不僅單純有解熱、治皮膚病等藥理保健功能,更加入去除身體邪祟,迎接新且良好氣場的儀式象徵意義。
不少藥草店在端午節這天也有謹慎的取草製藥儀式,預備未來食用,據說只有在這一天,才能特別凸顯出藥草性質來。至於流傳自民間戲曲《白蛇傳》的「喝雄黃酒」,根本不是普遍的端午習俗,只是早期教育系統對民俗教育的怠惰,因此以訛傳訛、誤導視聽。雄黃含硫與砷,若在陽光下或燒化後會產生劇毒,形成砒霜,自古以來其實只有將雄黃粉,或以之沾酒,撒在屋內四角或畫在臉上的習俗,並無喝雄黃酒的習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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